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3-2024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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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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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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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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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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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
室”等常设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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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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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人员不超过 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 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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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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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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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 5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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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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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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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作部门不超过 6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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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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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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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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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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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 1 个学期/最近 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
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
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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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
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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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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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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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日期为:2024年6月23日
|
12.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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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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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
训。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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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
会述职。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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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
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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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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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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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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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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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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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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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级学院学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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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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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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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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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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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
“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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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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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人员不超过 3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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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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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 3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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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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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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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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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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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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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
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
及格情况。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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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
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 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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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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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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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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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
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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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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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
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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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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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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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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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明确 1 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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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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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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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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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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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生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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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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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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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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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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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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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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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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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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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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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1
|
12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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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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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与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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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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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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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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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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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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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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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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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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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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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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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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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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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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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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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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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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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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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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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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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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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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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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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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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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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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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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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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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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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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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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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技术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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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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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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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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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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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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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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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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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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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与轨道交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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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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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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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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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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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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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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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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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微电影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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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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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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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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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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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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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和规范学生会组织章程制定,推动学生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一切活动的最高准则,制定修订本章程。
第二条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是中国共产党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委员会领导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委员会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三条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章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体现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第四条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开展工作。
第五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紧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本会实行会员制,凡取得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中国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学生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权参加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
(二)有权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三)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及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会主办或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
(三)维护本会利益和名誉。
第三章 组织与职权
第九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中共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共青团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委员会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条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由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应覆盖各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要体现广泛性。
第十二条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一年,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其任期相应改变。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由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召集和主持。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听取、审议学生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召集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四)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五)讨论和决定应由常设机构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为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执行机构,学生会组织主席团须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并经学校党委批准,报省学联备案。主席团候选人应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二级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成员不超过5人,并聘任学校团委专职副书记作为秘书长协助工作。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决定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和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三)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
(四)决定聘任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五)批准任免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四条 院级学生会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受所在学院党组织的领导,接受校学生会和所在学院团组织的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每年至少听取1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及意见建议。完善校级学生会组织对院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进行公开。
第十五条 各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须事先向校级学生会报备。
第十六条 院级学生会换届、换任及主要骨干变动须报校级学生会备案。
第十七条 院级学生会委员会、学生会主席团、组成办法及其职权等,可参照本章程对校学生会的相应规定。
第五章 工作人员
第十八条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应是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学业优良、作风务实的学生。
第十九条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要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遴选,由院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二十条 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六章 从严治会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监督。学生会组织坚持党委的全面领导,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学生工作部(学生发展中心)和学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学生会组织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校团委报告。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应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作表率。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学生工作部(学生发展中心)、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人数
|
主要职责
|
1
|
主席团
|
5
|
(1)在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和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2)召集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3)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
(4)决定聘任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5)批准任免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
2
|
办公室
|
3
|
(1)负责学生会各项档案的管理工作,记录归档学生会各项活动材料;
(2)及时向各部处传达主席团的有关工作部署,及时向主席团汇报各部反应上来的有关工作情况;
(3)负责起草学生会各类请示、申请、决议(决定)、会议纪要、公告、通知、报告等公文和其他文字材料;
(4)负责各项会议的记录工作;
(5)协助主席团建立健全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
(6)通知参会及活动人员;
(7)负责日常财务开支的统计、报销和记录;
(8)定期清查并全面管理学生会的所有资产及物品,并协调管理物品的外借工作;并定期向主席团报告学生会资产及物品情况;
(9)为学生会活动拉取赞助,使学生会能够顺利开展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10)负责第二课堂活动的申报、管理、运营、材料整合以及相关工作的对接;
(11)协调统筹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办公室工作,对各二级学院办公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12)定期或不定期牵头召集学生会成员及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相应部门开展办公公文及相关知识的培训(或活动);
(13)协助主席团及各部门完成分配的各项任务。
|
3
|
组织监察部
|
2
|
(1)严格依据奖惩制度对校学生会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组织策划有针对性的优良校风学风考风建设活动,并持续开展落实;
(3)对校学生会及各二级学院相关会议、活动进行出勤登记、秩序监管与维护等相关工作,并监督检查,及时向主席团汇报情况,予以公示;
(4)对校学生会及各二级学院青年党史学习、会议精神传达等情况进行监督考察;
(5)定期对隶属校学生会的公共财产、经费收支状况进行核查,向主席团汇报;
(6)成立督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各二级学院日常工作、特色活动举办情况等方面的调研,并做好记录存档;协助主席团督促各部门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定期进行量化考核,按时收集请假条、月末考勤汇总、述职评议结果等资料,并完成主席团分配的各项任务。
|
4
|
学习宣传部
|
2
|
【学习实践组】
(1)邀请校内外知名学者举办学术讲座和学术报告,活跃校园文化氛围;
(2)在全校范围内倡导:“刻苦、严谨、求实、创新”的学习风气;
(3)负责对学生会各项活动的文字宣传指导工作;
(4)协调统筹与各学院、各组织对接志愿服务工作,为学校提供志愿者服务;
(5)负责学校每周升旗仪式的培训工作,并负责每周一次(以及全校性升降国旗活动)的升旗仪式;
(6)结合我校实际,积极为广大同学提供各种学习和实践的机会,以提高同学们的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同学们开拓进取的精神,激发他们的创新思维;
【宣传组】
(1)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各项宣传工作。负责墙刊、海报、展板、橱窗的制作工作,协助其他各部的海报、展板、橱窗等宣传工作;
(2)举办反映全校师生精神风貌比赛的展览活动;
(3)全面负责学生会各大活动线上线下信息收集、采编等宣传工作,丰富网上宣传内容;
(4)全面监督学生网络舆情,并于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舆情情况,正确积极引导舆论导向;
(5)横幅及海报的张贴、悬挂、及时拆除等工作;
(6)承担与省内外各高校、本校各学院学生会的沟通交流工作,保持友好联系,积极了解各高校学生会的建设情况、大型活动动态;并全面展现本会的精神风貌,维持本会的对外形象;
(7)协调统筹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学习及宣传工作,对各二级学院学习及宣传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8)定期或不定期牵头召集学生会成员及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相应部门开展学习及宣传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或活动);
(9)协助主席团及各部门完成分配的各项任务。
|
5
|
学生权益维护部
|
2
|
(1)负责学生代表大会提案的跟进与反馈;
(2)建立失物招领处,定期安排学生权益维护部的成员值班;
(3)组织策划“我为同学做实事”系列主题活动(如学生权益维护周、全心权益服务日等)。不定期牵头各二级学院开展学生权益维护知识培训;
(4)在校园指定区域开设“维权驿站”宣传栏,定期宣传有关学生权益维护的知识、公示反馈结果,并跟进“我为同学做实事”系列主题活动开展情况,不定期接收各二级学院学生权益维护部相关材料,择优公示;
(5)在校园指定区域开设“权益树洞”,征集全校同学关于学生权益维护的意见及建议,并定期开展调研;
(6)做好校学生会后勤保障,不定期向主席团汇报情况。
|
6
|
文艺部
|
2
|
(1)积极开展各项群众性文艺活动,激发广大同学参与文艺活动的兴趣和热情,丰富广大同学的业余文化生活。协调组织开展好学生会周末打歌舞会、歌唱比赛等各项文艺活动;
(2)主要负责承办或协办校级各类大型文艺活动,组织开展各类校级文艺比赛、晚会等。全面负责晚会活动策划、前期筹备、主导制定晚会现场布置方案以及相关事项;
(3)协调统筹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的文艺工作,对各二级学院文艺活动进行监督指导;
(4)定期或不定期牵头召集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文艺部开展相关培训(或活动);
(5)挖掘并推广校园各类文艺人才,提供给更多的文艺青年进行自我展示的平台;
(6)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全校日常课间操活动;
(7)协助主席团及各部门完成分配的各项任务。
|
7
|
体育部
|
3
|
(1)积极开展各项群众体育活动;
(2)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承办或协办校级各类大型体育赛事。全面负责体育赛事的策划、前期筹备以及相关事项;
(3)激发广大同学参与体育活动的兴趣和热情,丰富广大同学的课余生活;
(4)协调统筹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的体育工作,对各二级学院体育活动进行监督指导;
(5)定期或不定期牵头召集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体育部开展相关培训(或活动);
(6)负责每年冬季运动会彩旗方阵训练工作;
(7)协助主席团及各部门完成分配的各项任务。
|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学院
|
班级
|
成绩排名
|
1
|
龙雨
|
中共预备党员
|
管理与经济学院
|
2022级会计学本科一班
|
1/99
|
2
|
李绍先
|
共青团员
|
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
2022级政治学与行政学本科一班
|
37/150
|
3
|
李沛瑶
|
共青团员
|
管理与经济学院
|
2022级会计学本科二班
|
17/99
|
4
|
杜飞
|
共青团员
|
数理学院
|
2022级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二班
|
7/99
|
5
|
张开芳
|
共青团员
|
体育学院
|
2022级体育教育本科一班
|
20/99
|
6
|
王开梦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
|
2023级英语本科班
|
21/29
|
7
|
彭思彤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
|
2023级英语本科班
|
9/29
|
8
|
袁振芸
|
共青团员
|
数理学院
|
2023级能源与动力工程本科班
|
8/30
|
9
|
蓝天钰
|
共青团员
|
管理与经济学院
|
2023级审计学本科班
|
6/31
|
10
|
宋承峰
|
共青团员
|
数理学院
|
2023级能源与动力工程本科班
|
7/30
|
11
|
张妙
|
共青团员
|
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
|
23级数字媒体技术班
|
8/30
|
12
|
李怡
|
共青团员
|
教师教育学院
|
2023级特殊教育本科班
|
7/29
|
13
|
杨雪兰
|
共青团员
|
教师教育学院
|
2023级学前教育本科班
|
8/30
|
14
|
何优
|
共青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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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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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特殊教育本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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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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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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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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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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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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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小学教育理科本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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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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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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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贵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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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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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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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小学教育理科本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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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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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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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鑫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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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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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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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互联网金融本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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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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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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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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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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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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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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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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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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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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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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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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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级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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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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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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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童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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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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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与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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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级财务管理本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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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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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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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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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预备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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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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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级汉语言文学本科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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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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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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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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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预备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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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技术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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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级茶学本科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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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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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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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松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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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预备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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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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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级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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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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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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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奕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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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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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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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级特殊教育本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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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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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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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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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预备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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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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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级思想政治教育三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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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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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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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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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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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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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小学教育理科本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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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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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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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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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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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微电影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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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级网络与新媒体本科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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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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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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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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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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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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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本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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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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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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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勰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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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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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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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级英语专业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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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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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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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红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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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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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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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音乐学本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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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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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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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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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预备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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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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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级体育教育本科2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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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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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 1 个学期/最近 1 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为切实做好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工作,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第九届主席团成员由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大会主席团的带领下进行。
(二)经校党委和省学联同意,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第九届主席团成员设5名,并按照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20%的规定,确定7名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差额2名。
按照相关规定,由各学院学生会根据候选人员条件,在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基础上,提出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报上届主席团研究拟定委员候选人名单,名单返至各支部广泛征求广大同学意见,并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报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一)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259名,其中委员会代表12人,校学生会骨干代表27人。凡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投票前,各代表团准确清点到会代表人数,请假代表、列席代表不参加投票选举。
(二)监票人将选票发给每一位到会参加选举的代表后当场将剩余的选票剪角作废。
(三)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各1名,监票人3名,计票人若干,监票人、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请大会通过,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带领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负责对选票进行统计,学生会委员会候选人不得担任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
(四)选票所列候选人名单按姓名笔画为序排列。选票一律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出席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有权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投不赞成票,可以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其姓名右方符号栏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右方符号栏内划“×”;弃权的,在其姓名右方符号栏内划“○”。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五)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人不得授意,代替他人投票。因病因事不能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投票前,投票箱要在大会当场检查后,才能开封启用。投票时,按总监票人、监票人、大会主席团成员和代表座位顺序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计票工作人员当众开启票箱,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清点选票,总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清点票数结果,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七)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有效后,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人进行计票,计票结束,经核实无误后,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在计票单和选举结果报告单上签字,并由总监票人按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主席团报告选举结果。经大会主席团确认后,由大会主持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当选人名单。
(八)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直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由大会主席团从未当选的候选人中按得票顺序和差额率提出补选名单进行补选。补选后,当选人数仍少于补选名额时,经大会主席团讨论,并征得代表同意,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第三次选举,第一次选举后,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时,经大会主席团讨论,并征得代表同意,也可直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九)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各代表团讨论,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大会主席团,如遇本选举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刻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和代表们的意见讨论决定。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地点、代表数量
时间:2024年6月23日
会期:1天
地点: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综合会堂
代表数量:参会代表共259人,其中委员会代表12人,校学生会骨干代表27人
(二)大会主要议程
1.校党委副书记讲话;
2.听取并审议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第八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第九届学生会委员会;
4.选举产生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
(三)宣传报道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FpfK5CNAyBNjurt7MxipUg(
(四)现场照片
八、校级学生会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要求,全校共划分了12个选举单位。各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代表名额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不超过40%,女代表不少于25%;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30%。各学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共选举产生259名代表。代表选举工作于2024年6月11日全部结束。
目前我校共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0474人。经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委员会研究,报学校团委、学校党委批准,确定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259名,实际选举产生代表259名。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认真贯彻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各选举单位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在259名代表中,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代表10名,约占代表总数3.9%。代表中男代表79名,占代表总数30.5%,女代表180名,占代表总数69.5%,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97名,占代表总数的37.5%。
代表选举产生后,没有收到反映代表问题的来信、来电。大会学生会委员会认为,全校12个选举单位选出的259名代表,均符合有关规定,符合代表资格。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紧跟时代步伐,把握青年学生工作特点和规律,着力服务广大同学普遍性需求,着力提升服务大局水平,着力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同学满意度、大局贡献度、社会认可度,落实《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学生会组织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学生干部选拔考核、培养使用、激励退出机制,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清新阳光的学生干部队伍,更好地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学生坚定跟党走、奋进新时代,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议对象及评议工作组织
第二条 评议对象为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工作由校团委统筹开展,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工作由学院团总支统筹开展。
第四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工作,由评议小组或评议会组织实施。校学生会设评议委员会,其成员以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学生代表为主,学生发展中心(大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共同参与。二级学院学生会设评议委员会,其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负责人)、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和辅导员代表共同参与,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第三章评议程序及评议内容
第五条 述职评议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学期学期末,以书面述职和口头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 述职评议主要考察评议对象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工作履职尽责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包括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五个方面。述职评议应充分考虑学生会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表现情况。
(一)政治态度。主要考察学生会工作人员在主动接受思想政治教育,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提升政治觉悟、思想水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等方面的表现。
(二)道德品行。主要考察学生会工作人员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校纪校规及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做遵纪守法表率等方面的表现。
(三)学习情况。主要考察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刻苦学习、勇于探索,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学习成绩、科技创新水平等方面的表现。
(四)纪律作风。主要考察学生会工作人员在言行举止、生活作风、校园舆论、塑造学生会清新阳光形象等方面的表现。
(五)工作成效。主要考察学生会工作人员在服务同学、部门建设、日常工作及履职尽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等方面的表现。
第七条 述职评议程序:
(一)书面总结。述职前,提交本学期工作书面总结。总结材料要根据述职评议内容,做到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支撑有力,能够很好地报告本学期重点开展的工作项目以及存在的不足、需要改进的方面等,明确下一步工作规划。
(二)述职汇报。现场述职内容要求密切结合学生会功能定位,准确充实、重点突出。述职结束后,评议会中的学生代表填写评议测评表;评议会其他成员根据现场述职情况评价打分。
(三)适度公开。校团委及各学院团总支根据书面总结和述职评议情况形成最终的综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广大同学和各学生会组织的监督。
(四)持续改进。述职人员根据评议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改进方案,将改进措施列入下一学期学生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第四章 评议结果及运用
第八条 述职评议实行百分制评分,并根据评议分数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确定等次。总分达到80分及以上,评定为“优秀”;总分60分至79分,评定为“合格”;60分以下评定为不合格。
第九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存在无法正常完成学业、违法违纪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履职的情况下,认定其评议结果为“不合格”。
第十条 评议结果应向评议对象反馈并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 任职期满的述职评议成绩,作为学生会任期内履职表现的最终评议结果。
第十二条 评价结果应用。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等次获得良及以上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在评奖评优、综合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将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十三条 对任职期履职不力、失职失责,或期中述职评议不合格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应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免职等处理;对任职期期满述职评议不合格的团学干部,予以免职,不予发放任职证明。
第五章 附 则
第九条 校级学生会组织开展述职评议情况须向学校党委和上级学联组织专题报告,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开展述职评议情况须向学院党组织和校学生会专题报告。
第十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自2022年9月20日起实施。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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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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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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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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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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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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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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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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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李玲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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